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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中秋节”、“国庆节”两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昌江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于9月17日行文部署两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一是要求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积极预防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集贸市场、食品生产厂家,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检查,尤其对城、镇结合部分的非法食品加工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三是要求工商、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突出抓好儿童食品、节日食品市场,以及餐饮业、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防止出现大面积食物中毒;四是对检查发现卫生条件不符合规定的要进行指导整改,无《卫生许可证》的要依法取缔,对从非法渠道采购不合格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要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昌江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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