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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份以来,昌江县实施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工作,与食品企业签订委托检验协议,并计划两年内70%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或对比检验。主要是对有自检能力的企业进行走访、座谈,要求企业每年至少完成一次产品的对比检验。对完全无自检能力的企业,通过先做好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的委托检验工作,带动其他企业签订委托签订检验协议。目前,昌江质监局已与26家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委托检验协议。同时,还把签订检验协议与委托产品抽样、食品添加剂备案复查工作相结合完成了今年第一季度委托检验样品的送检任务。 (供稿:昌江质监局 整理:昌江县食安委)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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