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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工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和《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各类经营主体开展“风暴”打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从10月20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清理各类食品经营主体,开展“风暴”打假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11月20日,完成了对昌江县石碌镇、十月田镇、叉河镇等地区的各类食品经营主体清理和落实“两个百分之百”工作,共清理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户262户。昌江工商局已对无卫生许可证的262户食品经营户当场下达预警通知书,责令限期办理卫生许可证,否则,愈期未办理的,严格按照无证经营食品进行处罚。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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